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举措,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在余杭区门户网站共发布372条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办理和答复。2023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另有2件为2022年结转至2023年办理,目前均已办结。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充分考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确保工作质量。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作用的认识,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操作规范和处理流程,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努力提升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促进实效提升。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融合信息公开、数据开放、政务服务等完善平台功能建设,规范局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利用政务新媒体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发布力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并积极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是仍然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置能力仍有待增强。下一步,分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条例》,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培训,依申请办理方面,规范收件、登记、答复、寄件等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力度,了解申请人需求,不断提升办件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