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仁和街道宣传文体事业,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为倾力打造“智造新区 风景仁和”提供一定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仁和街道宣传文体建设专项补助办法》进行更新调整。

二、制定依据

根据余宣通〔2022〕5号、余文广旅体〔2023〕56号、仁街发〔2019〕7号等文件。

三、适用对象

各村社、科办和相关单位。

四、主要内容

《仁和街道宣传文体建设专项补助办法》包含补助内容及标准、适用范围、资金拨付、其他4个方面内容。

(一)补助内容及标准:包含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发展、体育建设发展、文体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文物保护六方面补助内容及标准。

(二)适用范围:同一项目实施补助或奖励时,同一年度分别获得不同级别荣誉的,实行就高补助或奖励。同一项目奖补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投资成本;以上所指劳务补助,不含参加活动所需交通费、餐饮费和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且不适用街道在职工作人员;本办法未尽事宜,采用“一事一议”的方法提交街道相关会议明确;本办法与上级补助或奖励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三)资金拨付:各创建项目、设施建设、文体活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在上级有关部门发文明确后,一次性拨付;个人(团体)参加活动,获得荣誉补助或奖励的,活动结束后,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次性拨付;村(社区)、社会专业力量自行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符合补助条件的,需事前报街道审核认定,活动结束后凭相关材料,一次性拨付。

(四)其他:本办法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4年符合本办法奖补范围且还未进行奖补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仁街发[2019]7号《欧洲杯预选赛附加赛_欧洲杯官网投注印发<仁和街道宣传文体建设专项补助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由仁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增加了余阅公共阅读空间考核补助内容及标准。

(二)区里取消对基层体育健身设施更新补助,街道补助由40%增加到60%。

(三)增加了基层体育健身设施保险购买补助标准。

(四)取消了对因演出效果需要外请演员的劳务补贴限定金额。

(五)增加了对非遗精品表演项目培育补助明细。

(六)增加了新建或改造提升非遗展示场馆补助、非遗代表传承人奖励、“带薪学徒”补助及区级荣誉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贴内容及标准。

(七)取消了对优秀文物守望者年终补助。

(八)增加了对村(社区)、社会专业力量自行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资金拨付标准。

六、关键词解释

不可移动文物:是先民在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上的具体遗产或遗址。

七、注意事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明晰仁和街道宣传文体建设补助内容及标准、适用范围、资金拨付、其他4个方面内容,为倾力打造“智造新区 风景仁和”提供一定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仁和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唐丽莉

联系电话:0571-895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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