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核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11020210010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11020220006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110202200026号),因许可相对人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拟予以注销。若有意见反映的,请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异议(联系电话:89395412)。

特此公告。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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