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和深化简政放权有关要求,为创新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物业“两金”)的分级管理使用工作机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使用效率,现就进一步优化全区物业“两金”使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发挥区域创新优势,强化属地监管职责,推动我区“最多跑一次”改革走在前列,以“优化资金管理、细化职责分工、简化审批流程”为目标,切实体现物业“两金”在解决物业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急处置方面的保障作用,有力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职责分工

1.区住建局负责全区物业“两金”的归集、存储、拨付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2.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物业“两金”的使用审批及纠纷协调工作。

3.社区居委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两金”的申请使用工作,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区域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并组织实施。

4.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物业“两金”使用,组织和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

5.物业服务企业负责针对物管区域内符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等,协助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工作。

区财政、审计、市场监管、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物业“两金”的相关工作。

三、申请使用

申请单位按照《欧洲杯预选赛附加赛_欧洲杯官网投注规范全区物业保修金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实施意见》(余建〔2017〕496号),向属地镇(街道)申请使用物业“两金”。

四、使用审批

由镇(街道)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受理辖区内物业“两金”使用工作,根据物业“两金”相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物业“两金”使用申请的受理、审核、踏勘、审价及拨付等工作。

物业“两金”单项维修项目预算超过3万元或综合维修项目预算费用超过5万元的,镇(街道)应当进行预算审价并出具审价意见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预算审价并出具审价意见,最后根据审价意见选择施工单位。

使用物业保修金的或者采用简易流程、应急流程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单位向属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后,由镇(街道)组织相关部门明确维修事宜。

五、资金划转

镇(街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物业“两金”使用审批,通过审批后向区住建局开具《资金划转单》;区住建局在收到《资金划转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镇(街道)物业“两金”使用专户直接划转资金(《资金划转单》中的流程和要求由区住建局制定)。

六、工作要求

1.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全区物业“两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对物业“两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区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两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审计,确保全区物业“两金”管理使用工作依法严格有序。

2.镇(街道)要严格做好物业“两金”的使用审批管理工作,要缩短审批时限,防止多头跑、长期跑,最大限度地缩短物业“两金”申领时间,强化物业“两金”的申请使用效率,保障维修事项的真实性及资金使用的便捷性。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镇(街道)做好物业“两金”的申请审批、现场踏勘等工作。

3.申请单位违反物业“两金”管理办法截留、挪用、侵占物业“两金”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镇(街道)未按物业“两金”管理办法做好使用审核,造成物业“两金”流失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24日起执行。之前我区发布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欧洲杯预选赛附加赛_欧洲杯官网投注进一步优化余杭区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doc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余杭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余杭区大队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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