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陈欢欢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星空公寓1幢2单元702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31295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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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510936/2025-00583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5-02-08 15: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936/2025-00583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2-08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杭登公字[2025]余018号)
2025-02-08 15: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陈欢欢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星空公寓1幢2单元702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31295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