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落实教育高质量发展奋进计划,进一步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努力打造普及普惠、优质均衡、人民满意的美好教育,根据《余杭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奋进计划(2021-2025年)》(区委办〔2021〕87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激励办法。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教育人才新政自2021年8月起开始制定,在广泛参考临平区、萧山区、钱塘区等周边区域教育人才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区教育人才实际情况,于2022年1月完成撰稿。由区教育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牵头完成了合法性审核,征求了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等部门意见,于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于4月27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为三个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激励政策,共四类。

1.人才专项补助奖励政策:包括购(租)房补贴政策、年度人才绩效考核奖励政策、荣誉类人才奖励政策等3项补助奖励政策。

2.柔性引才奖励:柔性引才对象是指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原有人事关系的前提下,到我区公办学校(教育单位)工作的名教师、名校长,原则上最少工作3年。根据其人才类别、工作内容、年度人才绩效考核情况发放柔性引才奖励。

3.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管理:依据工作室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年度工作经费。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公办学校(教育单位)区外引进的教育人才,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可暂不受(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内部结构比例限制,按其具有的技术职称予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二部分组织实施,对人才激励政策的组织领导、人才申报认定、审核和评审、奖励申报、经费核准和发放等各工作环节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附则,对本办法在实施中的部分细节问题进行了明确。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8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

五、解读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六、解读人

肖波;联系电话:8939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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