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避免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列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仓前街道、中泰街道、五常街道、良渚街道、仁和街道、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范围内的城市化管理区域;

(二)良渚古城遗址遗产区全域;

(三)良渚古城遗址公园周边的凤都村、大观山村、长命村区域。

二、除上述区域外,全区范围内以下地点及其五十米距离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四)军事设施所在地;

(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九)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

(十)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大型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公共活动,确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件,并将许可燃放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审查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监督、检查、指导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公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实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经营和燃放等违法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各属地镇街、良渚遗址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监管,确保辖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实到位。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二)职责分工。区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和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的巡查、检查,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非禁放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力度,依法追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加强违禁、超标、假冒产品源头追溯。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客、货运企业和货运场站监督检查,严查携带烟花爆竹等违禁品乘车或普货夹带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通过公共交通携带烟花爆竹。区邮政管理局负责加强寄递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安全管理制度,严防通过寄递渠道寄运烟花爆竹。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对中小学生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对禁放区物业服务企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张贴禁止标识、制止业主违法燃放行为;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和春节期间工地留守人员的禁售禁放宣传,落实对建筑工地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负责落实收缴、罚没烟花爆竹销毁、处置时的空气质量监测和临时管控应对措施,确保不因烟花爆竹销毁处置造成重污染预警。区经信、商务、文广旅体、消防、卫健、司法、民政、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各属地镇街负责辖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广泛宣传。各镇街、区级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并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体,以专题报道或滚动字幕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镇街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的作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对违反有关规定,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2024年12月19日起施行。原《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欧洲杯预选赛附加赛_欧洲杯官网投注余杭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余政办〔2019〕5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政办〔2024〕33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欧洲杯预选赛附加赛_欧洲杯官网投注余杭区部分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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